很久沒寫了,今天恰巧在臉書上看到一個朋友談到某首歌曾經是來電鈴聲。
就是為了期盼接到某人的電話。
當迷戀結束之後,再也沒有使用同一首歌當做來電鈴聲。
我細細回想還沒進入智慧型手機的年代,
那時候手機的功能很少,記得自己也曾經天真地分組設成不同的鈴聲。
當然,青春的時候,誰沒有專屬鈴聲?
那時候以為這樣就是「愛」啊。
現在想起來覺得可愛得太過分。
不過,友人還記得某首歌代表某個人,我呢?
我居然連一首都想不起來。
即使有想起來的歌曲,也都是與悲傷連結,並沒有任何甜蜜或幸福的餘味。
是忘得太快還是走得太徹底?
也因為友人放的歌曲連結,我想起年少時刻我們開車閒晃的日子。
聽起來很奢侈,對吧?
兩個窮學生,開著家裡已經超過不知道幾年的豐田汽車,漫無目的。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你那陣子居然無盡迷戀周杰倫,不可思議的音樂喜好。
甚至熟練到會唱,那是我從沒在你身上見過的一面。
以前愛你的時候沒有,後來放棄你之後也沒聽說。
現在想起來,才覺得原來是這樣。
這就是所謂的不了解吧。
這就是我們分開時,你憤怒地問我:那妳知道我最喜歡的球隊是哪一支嗎?
老實說,當下只有滿滿幼稚的衝動,但又真的答不出來。
原來這就是原因,這就是十幾年來一直沒有人願意解開的原因。
我們總是一直依賴,總是覺得只有彼此才最了解彼此。
當時間過去,難得還有些微模糊的記憶,才知道那些小事果然才是最重要的事。
還是很淡了。我難得這麼確信,原來早已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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