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房間時,總是喜歡順手丟棄回憶。
曾經,我是個十分念舊的人。
朋友是老得好,情人是舊的好,可以用筆寫信就不用電腦寄信。
但這次整理房間,難得一股作氣把所有覺得不需要的東西都丟棄。
順道把滿房的回憶清空,希望新的願意搬進來住。
小時候的情書到長大後的明信片,這些是我最捨不得丟棄的回憶。
這次還是讓它們靜靜躺在抽屜裡,
但無法保證哪天會把它們都拋開,因為我希望你可以真的住進來。
然後可以停止嫉妒你那些堆積如山的小時候情書(哼)。
總是開玩笑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翻遍了所有關於收納的書籍,發現其實道理都相通,只是你願不願意做割捨罷了。
此次大工程來自於書,一不小心被一本很舊的二手書割傷,這時才會念舊。
離開產業也快半年了,但很大一部分的腦袋與心,還是被佔據。
莫名懷念起以前每天被紙割到手的日子,想文案想到不知所措的日子。
舊愛總是最美,但我知道,因為有你們,我才能夠擁有下一段的開始。
第二大工程,是拼命丟。
丟掉很多用不到的、零碎的小東西,
其中包含好幾副耳環,然而並沒有真的想起他。
畢竟,他在這個房間裡的好多角落,在第一次分開時就已經做了最徹底的丟棄。
一副耳環和兩本潮掉的書,是他送的。
在決心要與過去揮別的同時,也把生鏽和潮溼一起丟了。
有個戒指,是當初不知道為何自以為的對戒。
但印象深刻的是他不只把我弄丟了,連戒指也丟了。
後來他似乎重新購買,但對我來講,意義早已不同。
現在想起這些事,恍若上個世紀,他總是遠遠走來的幻覺已消逝,
他丟掉又買回的戒指,讓我結束了一段愛戀。
雖然差點被我娘給撿回來,但在我的堅持之下,還是捨棄了它。
以前動不動就是刪除、歸還相關物品、丟掉信件與相片,但很清楚那都只是形式上的忘記。
然而可以真的忘了,再來把這些剩下微薄記憶的物品丟了,才是真正的遺忘。
畢竟我從未遺棄過他,是他先將我遺忘了。
============================================================
整理東西看到我和你認識的那一年,
那些在記事本上的紀錄,到後來每一次的約會。
對,你住進了我的房間,進駐了我的心。
我很高興終於又有一個可以存在我各個角落的人出現,
因為這是我的小世界,每天都渴望回到這裡,如果可以跟你一起回來,那會更美好。
============================================================
也許就像《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一樣,
知道愛過那一次,才會有後面的這一次。
應該感激他遺棄了我,才能讓我遇到一個這樣的你。
看完那本書之後,我有了更深的感受:
有時我真希望我們能抹去所有的錯誤,重新開始,一切從頭來過。
而且,有時我在想,我們什麼都沒有,只有犯過的錯。
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雖然我沒有信仰,但我還是很堅持《血鑽石》裡的一句話:
Sometimes I wonder, will God ever forgive us for what we've done to each other?
兩個人的事情,只有兩個人自己能夠解決。
錯了太多,實在已經不知道還有什麼是我們真的做對的事。
我不像身旁的朋友們,渴望擁有一個從旁支持並總是為自己感到驕傲的人陪伴。
因為那不重要,因為曾經是那樣的我們,結果讓彼此傷痕累累。
(好吧,或許是只有我)
我給了最好的時光,現在只渴望最平靜的生活。
給不起的,就試著放手吧。
至少海德莉到最後,還是海明威自殺前最想說上一句話的人。
如果能到這樣,或許就足夠了。
我不感傷,甚至不想念。
倒不是因為我們習慣彼此都換了風景,或是一直在換風景,
而是我們已經連說「我們」都讓旁人與自己覺得奢侈。
這是斷捨離三部曲,也算是完美落幕。
曾經,我是個十分念舊的人。
朋友是老得好,情人是舊的好,可以用筆寫信就不用電腦寄信。
但這次整理房間,難得一股作氣把所有覺得不需要的東西都丟棄。
順道把滿房的回憶清空,希望新的願意搬進來住。
小時候的情書到長大後的明信片,這些是我最捨不得丟棄的回憶。
這次還是讓它們靜靜躺在抽屜裡,
但無法保證哪天會把它們都拋開,因為我希望你可以真的住進來。
然後可以停止嫉妒你那些堆積如山的小時候情書(哼)。
總是開玩笑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翻遍了所有關於收納的書籍,發現其實道理都相通,只是你願不願意做割捨罷了。
此次大工程來自於書,一不小心被一本很舊的二手書割傷,這時才會念舊。
離開產業也快半年了,但很大一部分的腦袋與心,還是被佔據。
莫名懷念起以前每天被紙割到手的日子,想文案想到不知所措的日子。
舊愛總是最美,但我知道,因為有你們,我才能夠擁有下一段的開始。
第二大工程,是拼命丟。
丟掉很多用不到的、零碎的小東西,
其中包含好幾副耳環,然而並沒有真的想起他。
畢竟,他在這個房間裡的好多角落,在第一次分開時就已經做了最徹底的丟棄。
一副耳環和兩本潮掉的書,是他送的。
在決心要與過去揮別的同時,也把生鏽和潮溼一起丟了。
有個戒指,是當初不知道為何自以為的對戒。
但印象深刻的是他不只把我弄丟了,連戒指也丟了。
後來他似乎重新購買,但對我來講,意義早已不同。
現在想起這些事,恍若上個世紀,他總是遠遠走來的幻覺已消逝,
他丟掉又買回的戒指,讓我結束了一段愛戀。
雖然差點被我娘給撿回來,但在我的堅持之下,還是捨棄了它。
以前動不動就是刪除、歸還相關物品、丟掉信件與相片,但很清楚那都只是形式上的忘記。
然而可以真的忘了,再來把這些剩下微薄記憶的物品丟了,才是真正的遺忘。
畢竟我從未遺棄過他,是他先將我遺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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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東西看到我和你認識的那一年,
那些在記事本上的紀錄,到後來每一次的約會。
對,你住進了我的房間,進駐了我的心。
我很高興終於又有一個可以存在我各個角落的人出現,
因為這是我的小世界,每天都渴望回到這裡,如果可以跟你一起回來,那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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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就像《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一樣,
知道愛過那一次,才會有後面的這一次。
應該感激他遺棄了我,才能讓我遇到一個這樣的你。
看完那本書之後,我有了更深的感受:
有時我真希望我們能抹去所有的錯誤,重新開始,一切從頭來過。
而且,有時我在想,我們什麼都沒有,只有犯過的錯。
──《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我一直是這麼認為的,雖然我沒有信仰,但我還是很堅持《血鑽石》裡的一句話:
Sometimes I wonder, will God ever forgive us for what we've done to each other?
兩個人的事情,只有兩個人自己能夠解決。
錯了太多,實在已經不知道還有什麼是我們真的做對的事。
我不像身旁的朋友們,渴望擁有一個從旁支持並總是為自己感到驕傲的人陪伴。
因為那不重要,因為曾經是那樣的我們,結果讓彼此傷痕累累。
(好吧,或許是只有我)
我給了最好的時光,現在只渴望最平靜的生活。
給不起的,就試著放手吧。
至少海德莉到最後,還是海明威自殺前最想說上一句話的人。
如果能到這樣,或許就足夠了。
我不感傷,甚至不想念。
倒不是因為我們習慣彼此都換了風景,或是一直在換風景,
而是我們已經連說「我們」都讓旁人與自己覺得奢侈。
這是斷捨離三部曲,也算是完美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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